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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汕头市公安局普法责任清单
  • 2020-06-01 11:19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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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当前公安执法实际,把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统筹纳入入警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必学必考课程;充分发挥“彬园”警史馆普法宣传阵地作用。(牵头单位:政治处)

      二、围绕“110宣传日”组织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向社会群众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增进群众对110报警服务台的理解;开展涉信访工作的普法宣传,推动构建阳光信访工作机制。(牵头单位:指挥中心)

      三、围绕扫黑除恶、电信诈骗等知识开展防范及普法宣传。(牵头单位:刑警支队)

      四、围绕群众应知晓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常识开展普法宣传。组织指导本警种在传统节日、重大活动开展交通管理的同时,一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利用“12.2交通安全日”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交警支队)

      五、围绕赌博违法犯罪、重大活动管理、身份证、居住证管理、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管理等事项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治巡支队)

      六、围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等事项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国保支队)

      七、围绕出入境管理法、护照法、中国公民出国境注意事项等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出入境管理支队)

      八、围绕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假币、假冒伪劣商品等危害社会民生的突出经济犯罪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好“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牵头单位:经侦支队)

      九、围绕毒品危害、毒品知识、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等开展禁毒普法宣传。以行业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大型宣传活动为契机,对社会开展全年度禁毒普法宣传,提升全民禁毒意识。(牵头单位:禁毒支队)

      十、充分发挥监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优势和教育矫治职能,建设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增强社会各界、在押人员和来访群众法律意识。(牵头单位:监管支队、看守所、戒毒所、收教所)

      十一、围绕《网络安全法》的实施、网络违法犯罪防范等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网警支队)

      十二、围绕“12.4宪法宣传日”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围绕国家赔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法制支队)

      十三、负责协调新闻媒体,以及通过“汕头警视”、“鮀城卫士”微信公众号、“汕头公安”微信订阅号、“平安汕头”微博等平台开展公安法制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宣传科)

      十四、围绕组织查处走私贩私案件及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打击走私支队)

      十五、围绕食品、药品、环境、医疗器械等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食药环支队)

      十六、围绕《反恐怖主义法》的实施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反恐支队)

      十七、围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疫情防控全民公益普法工作。(牵头单位:法制支队、宣传科)

      十八、全面构建本警种、本部门民警学法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积极开展对外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牵头单位:法制支队、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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