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汕头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市公安局设30个职能科室,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4个。分别为:市公安局本部、市公安局金平分局、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市公安局濠江分局。
汕头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负责本市公安机关承担的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协调对危害国内安全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预防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等。
(二)人员情况
汕头市公安系统共有财拨在职人员3924人,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数3924人;离退休人员967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95200.82万元,其中:预算拨款66421.82万元,非税支出拨款2877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95200.82万元,其中:预算拨款66421.82万元,非税支出拨款28779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64071.82万元,项目支出(含建设项目)预算311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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