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延长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时禁行高速公路政策有效期的通告
粤公规〔2026〕1号
为继续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经评估,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继续实施《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时禁行高速公路的通告》,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11月1日。
特此通告。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1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政府网
无障碍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