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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废止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规定的通知
  • 2024-08-06 15:57
  • 来源:广东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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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废止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规定的通知

    粤公规〔2024〕5号


      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安局:

      省公安厅2024年第3次厅长办公会议经审议,决定废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粤公规字〔2019〕1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后续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省公安厅

    2024年7月16日


    专此报告。

    汕头市公安局宣传科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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