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到:
用身份证办套卡(银行卡、手机卡、手机银行)出租、出售、出借,或者提供自己的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就能得到高额报酬,这种“商机”看似充满诱惑,但实际上这些看似诱人的外表下,隐藏着巨大的陷阱。
近日,群众小全(化名)来到某银行办理开户事宜,开户半个小时后,银行监测发现小全的账户发生了小金额试探性交易,仅一天便产生了187笔的频繁交易,涉及金额130544.08元,资金来源于全国多个地区且快进快出,不符合开户用途。
银行工作人员立即进行电话和上门调查,经核实,小全如实告知银行,其账户是出借给朋友使用,对账户资金交易情况安全不知情,在工作人员的劝诫与宣传教育下,小全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违法,并办理了销户业务。
过后,公安机关反诈中心民警将“断卡”犯罪嫌疑人小全抓获,并现场查获银行卡8张。
平安君温馨提示
1.市民群众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
2.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
3.要及时到银行及电信部门及查询是否有本人名下自己不知道、不使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如有发现被犯罪嫌疑人利用的情况,请及时注销并保留注销证据,以备相关办案部门查验;
4.如发现有买卖银行卡、对公账户和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5.切莫将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户、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等出售、出租、出借给他人,一旦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将有可能涉嫌犯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转自“鮀城卫士”微信公众号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