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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广东潮汕和成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的公示
    • 2023-09-12 16:48:34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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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潮汕和成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237827

      传真:0754-882378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潮汕和成医院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潮汕和成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华林村闻沙虾洋2021-12-A1地块(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6.5270°,北纬23.1054°)

    环评机构

    汕头市誉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潮汕和成医院有限公司拟在潮南区陇田镇华林村闻沙虾洋2021-12-A1地块建设广东潮汕和成医院新建项目。项目为肿瘤专科医院,规划病床数为1500张,其中普通床位1000张、康养床位500张,预计普通门诊量1200人次/日、医养康养门诊量500人次/日、发热门诊量20人次/日。该环评不包括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对外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施工废气采取加强施工管理,优化运输路线,选取环保涂料等措施,施工营地食堂油烟经高效静电除油烟机处理后引高排放;营运期备用柴油发电机烟气通过1根78米高排气筒引至天面排放;汽车尾气经地下停车场机械排风系统收集后引至距地面约2.5米铝合金防雨排风百叶窗排放;手术室、病房区、检验科、病理科等空气定期消毒处理,对生活垃圾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发热门诊污物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定期消杀,减少带病原微生物气溶胶数量;对可能产生带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的单元(如发热门诊)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经过紫外线等杀菌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气体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除臭消毒后经1根78米高排气筒引至天面排放;定时对垃圾收集站和发热门诊污物暂存间进行清洗、消毒,减轻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检验科废气经高空排放;病理科废气经活性炭过滤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管道引至所在楼楼顶排放。

      2、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运至汕头市潮南区陇田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营运期发热门诊综合废水收集后进行消毒预处理,检验科、病理科废水单独收集后经中和处理,医院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医疗废水汇入院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汕头市潮南区陇田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练江。现阶段项目周边市政管网尚未接通,预计将于项目建成时同步接通,若市政管道未接通则项目不可投产运营。

      3、噪声:项目施工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装隔声屏障、安装消声器等措施;营运期噪声采取优化布局、选用隔声效果良好的门窗、种植高大树木、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

      4、固废:项目施工弃土弃渣运至指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分类回收、不能回收部分及时清运至指定收纳地点处置,废油漆和废涂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营运期的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润滑油、检验科、病理科废试剂和在线监测废液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消毒、脱水处理后由填埋场填埋或焚烧厂焚烧;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滤芯和废反渗透膜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置。

      5、环境风险: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润滑油和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过程存在的风险,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事故状态下的排污,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存在的风险,污水处理设施加药消毒间在制备二氧化氯过程中存在潜在环境风险等,采取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依应急计划进行训练,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环保部门应急报告等相关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参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在汕头市环境保护协会网站(http://www.sthbxh.cn/news-12507.html)上于2023年1月17日进行首次公示;于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8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在汕头市环境保护协会网站(http://sthbxh.cn/news-12530.html)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的公示;2023年4月7日和2023年4月13日在汕头日报进行了2次报纸公示;于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8日在项目所在地、潮南区地方储备粮仓库、佛堂祖师庙、华林村、望前村、桥观村、桥观小学的公告栏张贴公示进行现场公示;建设单位于2023年5月19日在汕头市环境保护协会网站(http://sthbxh.cn/news-12542.html)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环保方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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