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澄海益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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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9 19:13:18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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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澄海益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237827
传真:0754-882378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澄海益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一期)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项目线路工程起于益鑫厂区(东经116.814891°,北纬23.533549°),止于110kV溪南站(东经116.812955°,北纬23.534703°);扩建间隔位于110kV溪南站(东经116.812955°,北纬23.534703°)。 |
环评机构 | 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拟于澄海区溪南镇溪南变电站至益鑫电厂新建澄海益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一期)。建设内容包括(一)变电站工程:110千伏溪南站扩建一个110千伏出线间隔。(二)自益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升压站至110千伏溪南站新建110千伏双回电缆线路长度为2×0.4千米,新建线路电缆采用FY-YJLW03-Z-64/110-1×1200mm²型电力电缆(电缆通道工程土建不在本工程范围)。(三)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对外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地面扬尘,采取临时覆盖、洒水抑尘、封闭围挡等措施防治。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采取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间隔扩建生活污水依托220kV外充公变电站原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站内绿化;线路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或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项目变电站间隔扩建不新增生活污水,输变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等,采取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限制作业时间等措施防治。项目运营期噪声采取远离围墙等措施防治,扩建间隔工程不增加站内主要噪声源。 4、固废:项目施工期土石方采用回填的方式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5、电磁环境:项目线路在运行中会产生工频电磁场。采取合理布置间隔扩建位置,尽量远离围墙,确保电缆埋深等措施防护。 6、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占地的影响。采取减少土地占用、加强施工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防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