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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汕头市潮阳区城南200MWp渔业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 2022-12-05 11:11:37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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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汕头市潮阳区城南200MWp渔业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237827

      传真:0754-882378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头市潮阳区城南200MWp渔业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汕头市光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头潮阳区城南街道口美村、棉城镇虾场(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6.5917,北纬23.3164)

    环评机构

    深圳市森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汕头市光合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于潮阳区城南街道口美村、棉城镇虾场新建潮阳区城南200MWp渔业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770280m²(2655.42亩),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工程和1座110KV升压站以及其他配套工程。其中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为200MWp,选用540Wp双面双玻单晶硅高效组件,采用集中式逆变方案,共计49个发电单元,单个容量为4.0824MWp。每个发电单元配套3125kW集中式逆变器和3150KVA箱式变压器各1台。升压站主要分为生产区、生活区及储能区。生产区布置有110kV配电装楼、户外SVG成套设备、主变压器、施工变、事故油池等,施工期为12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对外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施工期扬尘采取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分区施工、及时硬底化等措施;运营期恶臭采用整体地埋式设施处置,厨房油烟废气经过高效油烟净化处理设施。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通过临时简易的渗井对其沉淀回用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储存于移动卫生间污水箱中,定期清理外运;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回用绿化,不外排。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文明施工、加强管理等措施;运营期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加强维护等措施。

      4、固废: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剩余土石方及时清运至合法的指定地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废旧的光伏组件交由厂家回收处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交由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变压器油、废含油抹布经收集后须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5、电磁环境:项目营运期设备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和磁场采取选用先进设备并合理布局,设置一定高度的围墙和绿化带等措施。

      6、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弃渣及时回用,完成后场地及时进行平整,裸露地面及时硬底化或进行绿化恢复。项目分区域施工,选用合适反光率的光伏组件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的影响,禁止使用驱鸟器减少对鸟类的影响,利用春季干塘时间打桩减少对养殖业的影响;退役期太阳能电池板、电池、变压器等固废拆除后经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场地及时清理完毕后并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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