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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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15:20:14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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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237827
传真:0754-882378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牛田洋(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6.5803,北纬23.4044) |
环评机构 | 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拟于金平区舵莲街道牛田洋建设汕头市金平区舵莲街道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变电站工程和线路工程。变电站工程为在110kV叠金站扩建一个110kV出线间隔。线路工程为新建蛇莲渔光互补光伏电站至110kV叠金站单回110kV线路7.15km(其中,架空线路长5.72km,埋地电缆线路长1.43km)。架空线路工程配套18个塔基,塔基均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对外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采取施工现场定期洒水降尘、施工车辆安装尾气处理器等措施。 2、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通过设置简易沉砂池处理后回用,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租住地已有设施,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卫生间收集后抽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进行施工点位布置等措施。运营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类型的设备、合理选择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等措施。 4、固废:项目施工期基础开挖的土石方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建筑垃圾及时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堆放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电磁环境:项目采取设置合理的架空线路导线对地高度、埋地电缆线路导线埋深,并选择合理导线类型的措施。 6、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减少占压植被;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清除建筑垃圾,送指定的场所处置,严禁就地倾倒和覆压植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