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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完成2021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现场评估工作
  • 2022-01-05 10:07:08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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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提升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自2021年11月下旬起,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组成3个评估工作组开展年度市级现场评估工作,共抽取60家企业开展现场评估,其中经营单位10家(包括以豁免条件接收危险废物),产废单位50家。各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企业台账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详细了解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的情况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企业全面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精细化管理,努力提升环保法律意识,坚决不碰“高压线”,全力杜绝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环境风险。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2020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台账和申报制度、转移制度、经营许可制度、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等提出了新要求;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2021年9月,生态环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方案》在“十三五”的基础上补充完善了相关评估指标,为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同时明确了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评估项目、评估主要内容及分值、评估标准及要点、评估方法等,要求涉危险废物的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评估指标逐项做好日常管理,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通过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一方面有效推动了我市“十四五”危险废物监管体系的建设,一方面进一步摸清企业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的短板和困惑,通过现场帮扶指导,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帮助企业不断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共同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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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工作组对废机油储存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查阅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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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工作组对电镀污水处理污泥储存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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