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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关于2023年1月1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2023-01-12 17:27:24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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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编码

受理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项目内容及规模

环评机构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1

20230111006

2022.12.7

汕头市伟鹏印刷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汕头市伟鹏印刷实业有限公司

汕头市龙湖区14A 工业区内

新增年产包装袋250t、包装膜95t,改扩建后项目年产包装袋330t、包装膜210t。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OPP薄膜、PE薄膜、溶剂型油墨、水性油墨等。改扩建后生产设备包括9色凹印机1台、10色凹印机1台、干式复合机2台等,改扩建后项目不使用锅炉和热风炉

广东南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1.11

汕环龙建〔2023〕6号

附   件:1、汕头市伟鹏印刷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后侧物产楼5楼

联系电话:0754-82773509

传   真:0754-88267729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汕头市伟鹏印刷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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