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电池托盘电泳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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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5 09:19:4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濠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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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汽车电池托盘电泳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15日-2022年8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怡丰花园B幢2楼
邮编:515071
联系电话:0754-87368810
项目名称: | 汽车电池托盘电泳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固彩涂装科技有限公司濠江区分厂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濠江区滨海街道珠河路南侧地块厂房G幢之1 |
环评机构: | 深圳正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汕头市固彩涂装科技有限公司濠江区分厂位于濠江区滨海街道珠河路南侧地块厂房G幢之1,拟建设汽车电池托盘电泳加工项目。用地面积3782.5平方米,年产汽车电池托盘30万件。配套2套全自动生产线及1套固化炉、1台制纯水机、2套电泳槽液超滤机、1台空压机等配套设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项目综合废水污染物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2规定的非珠三角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200%,及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进水水质的较严者。 2、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和油烟等,有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由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排放。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
3、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隔声、减震等措施控制。项目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南、西侧厂界噪声执行3类标准。 4、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