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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美晟塑胶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4-08-29 18:36:3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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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美晟塑胶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47号,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88447805

传真:0754-88448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头市美晟塑胶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汕头市美晟塑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潮汕路76号厂房第四层401

环评机构:

汕头市誉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潮汕路76号厂房第四层401建设,建筑面积为2422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化妆品包装盒的生产,建成后预计年产塑料化妆品包装盒2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气方面,本项目注塑工序位于密闭空间内,产生的大部分臭气经车间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与挥发性有机废气同步去除。

2. 废水方面,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汕头市北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西港河。

3. 噪声方面,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属于机械噪声。本项目设备尽量采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车间做好隔音墙、隔音门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保养、检修与润滑,包装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降低噪声的产生;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厂区管理,加强厂区管理,禁止设备设施高分贝的作业。

4.固废方面,生活垃圾统一堆存放于有盖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收集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及截留粉尘)属于资源型废物,可交由物资回收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妥善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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