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元远塑胶有限公司注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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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31 15:45:37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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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元远塑胶有限公司注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47号,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88447805
传真:0754-88448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市元远塑胶有限公司注塑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元远塑胶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月浦街道沟南庵揭公路段沟洋片区1号之一 |
环评机构: | 深圳务发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西侧为汕头市三海印务有限公司,南侧为空厂房,其余侧为空地。本项目承租已建厂房,占地面积为900m2,年产玩具塑料包材1100吨。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方面,本项目主要产污工序设置独立生产车间并加以封闭同时布置集气罩软帘进行收集,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项目有机废气,经处理后的废气引至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收集率可达到75%,净化率可达到70%。粉碎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 2.废水方面,项目配套三级化粪池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经市政管网流向南干渠,经沟南社区污水站一体化泵站流向北轴污水处理厂,最终进入西港河。 3.噪声方面,隔声、减振、降噪。 4.固废方面,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下脚料、废原料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等。 |
公众参与 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