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骏欣薄膜厂塑料薄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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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9 15:09:49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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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金平区骏欣薄膜厂塑料薄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47号,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88447805
传真:0754-88448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市金平区骏欣薄膜厂塑料薄膜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金平区骏欣薄膜厂 |
建设地点: | 广东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中宫外围四格之一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品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租用现有的1幢1层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300m2,建筑面积300m2,主要设置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主要设备7台吹膜机和1台打样机。项目预计投产后年产塑料薄膜278.88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方面,本项目生产工艺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由 15 米高排气筒引高排放。 2.废水方面,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外排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汇入汕头市北轴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方面,隔声、减振、降噪。 4.固废方面,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次品、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等。 |
公众参与 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