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京华塑胶有限公司塑料容器生产第二次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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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6 11:26:58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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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京华塑胶有限公司塑料容器生产第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后侧物产楼5楼
邮 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2773509
传 真:0754-882677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市京华塑胶有限公司塑料容器生产第二次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京华塑胶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广东南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 | 卢勇/陈帆 |
项目概况 | 主要从事化妆品包装瓶的加工生产,第二次扩建部分新增化妆品包装瓶产量 5600t/a,折合约 2732 万个。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总占地面积约 21090m2,总建筑面积约 28400m2。主要生产工艺: 烘干→混料→注塑→吹塑→丝印→包装出货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噪声:采取消声、吸声、隔声等措施 2、废气: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 DA001排气筒排放 3、废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固体废物:废油墨罐、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抹布、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罐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