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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华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3-02-21 10:00:0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濠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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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华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怡丰花园B幢2楼

邮编:515071

联系电话:0754-87368810

项目名称:

汕头市华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汕头市华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头市濠江区河浦大道纺织工业园

环评机构:

广东兰德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汕头市华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拟于濠江区河浦大道纺织工业园建设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拟建设2台8th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型号:SZS8-1.6-Q)、2台6000kW 生物质气化导热油锅炉(型号:YQW-6000Q)和2台15T常压燃生物质气化设备【型号:LX1Q8250-BPF(15)】,并将原有的2台6t/h燃天然气锅炉、1台4600kW燃气有机热载体锅炉和1台5900kW燃气有机热载体锅炉改为备用锅炉。项目其他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不变,产品和产能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为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包含颗粒物、SO2、NOx等污染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和SCR脱销处理后经4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控制,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4a类标准。

4、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气化炉灰渣收集后外售给其他企业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催化剂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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