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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凯迪塑胶有限公司注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3-01-18 16:06:24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凯迪塑胶有限公司注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47号,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88447805

    传真:0754-88448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头市凯迪塑胶有限公司注塑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汕头市凯迪塑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金环西路18号

    环评机构:

    深圳务发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从事化妆品外壳注塑生产,年产塑料化妆品外壳89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方面,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

    2.废水方面,COD、BOD、悬浮物、氨氮经三级化粪池处置。

    3.噪声方面,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

    4.固废方面,①废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次产品、塑料粉尘、废烫金纸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能自行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自行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交专门厂家回收利用。②废蜂窝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分类定点密封存储,交由有危险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③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设置明显标志,并做好防渗、消防等防范措施,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建设和维护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中执行五联单制度,并按《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④员工生活垃圾应妥善处理,集中定点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

    公众参与

    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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