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达标标准 |
评分细则 |
责任单位 |
检查方法 |
部门 监管工作 |
考核机制 建立情况 |
3 |
建立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机制。 |
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污控科 |
查阅文件 |
明确实施考核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岗位职责得1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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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考核重点得1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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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织 实施情况 |
10 |
考核企业数量和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
经营单位考核数量达20家得1分,否则不得分。(若经营单位总数不足20家时,则全部考核) |
污控科、固废中心、监察分局组织联合考核组,区级环保部门交叉参加考核 |
查阅相关资料(方案、考核企业清单、工作小结、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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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产废单位达50家得1分,否则不得分。(若重点产废单位总数不足50家时,则全部考核,并增加考核年产废10吨以上单位,考核总数达5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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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产废单位达10家得1分,否则不得分。(若其他产废单位总数不足10家时,则全部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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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要求打分,并全部填写《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得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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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行业管理指南或专项行动计划。 |
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重点,每年制定1个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管理专项行动计划或管理指南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污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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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涉危险废物案件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 |
督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清单并及时处理,有部署、有督办、有结果,并按期解决得3分,否则不得分。 |
法规科、各级环境监察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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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能力 建设情况 |
8 |
对相关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
固体废物管理、环境监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人员全市每年接受固体废物管理业务培训的数量达到上述人员编制数量之和的30%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污控科、 固废中心 |
查阅相关资料和查阅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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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关企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
全市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每年接受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法规或技术培训的数量达到上述单位总数20%得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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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省固废信息平台应用。 |
通过省固废信息平台按时报送危险废物产生源申报登记数据得1分,通过省平台按时报送危险废物经营可证经营情况的得1分;使用省平台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监管的得1分;按时报送年度省固废平台使用情况报告的得1分。共计4分。 |
固废中心、区级环保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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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能力 保障情况 |
5 |
保障危险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 |
合理辖区内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制定危险废物处置规划,按照规划要求及进度安排推进落实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淘汰老旧设备设施,促进长期贮存的危险废物得到环境无害化处置。有危险废物处置专项规划,或将上述内容纳入生态环保规划得5分,否则不得分。 |
污控科、 规划科 |
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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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 报送情况 |
2 |
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
11月30日前报送本地区本年度规范化考核情况总结(须包括省固废信息平台使用情况总结内容)和下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得2分(12月30日前报送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污控科、固废中心 |
查阅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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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 惩罚情况 |
2 |
惩治违法企业。 |
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与环境执法工作相衔接得1分。对连续两次考核不达标的企业开展联合惩戒得1分。(若无多次考核不达标的企业,此项得1分)。共计2分。 |
各级环境监察部门 |
查阅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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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合格率 |
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 |
70 |
按照环境保护部2016年起实施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执行。 |
70×0.5×(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市局监察分局、区级环保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指导辖区涉危企业按照指标体系落实规范化管理各项工作,市局检查组组织抽查 |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抽查 |
说明: 1.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经考核达标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数量+0.7×经考核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数量)÷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抽查总数量。
2.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经考核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0.7×经考核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总数量。
3.本评级指标所指重点产废单位包括下列企业或行业中的企业:
(1)企业: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超过(含)100吨的企业;涉危险废物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涉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长期贮存不及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2)行业:涉及重金属、三致(致畸致癌致突变)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医疗废物等的有色、石化化工、医药等重点行业;区域重点行业;非法转移、倾倒、处置案件频发的行业;上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平均达标率低的行业。
4.考核评定方式
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考评内容确有亮点的,可报备案后适当加分,但最高得分不得超过该项目的分值。
考核结果分为3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得分90分以上为A;得分60分以上90分以下为B;得分60分以下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