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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分级
  • 2021-03-03 10:44:26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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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对应事件等级,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当突发环境事件的等级不确定时,应按可能的最高等级部署应急响应工作。当事件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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