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汕头市教育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http://www.shantou.gov.cn/edu)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汕头市教育局(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丰泽南街,邮编:515041,电话:88860207)。
一、概述
2018年,汕头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发展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全面推动汕头教育优质发展、均衡发展和协调发展。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全面及时公开各类教育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提升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信息公开、网络公开、网上信访、12345热线等工作。明确局各科室工作分工,各司其职,落实具体工作,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公开化。
(二)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我局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及时编制《汕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8版)》、《汕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8版)》,保证社会公众能完整、真实、及时、便捷地查阅政府信息。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和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借力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全覆盖的信息公开服务,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市教育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各类公文信息1062条。
(一)主动公开的类别。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分为6大类,即机构职能(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文件公告(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公告);规划计划(本市教育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业务工作(教育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教育招生、考试、收费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全市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情况等);统计数据(教育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其他(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公开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自2018年启用以来访问量21553人次。二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的“文件公告”专栏中及时公开重要文件,2018年共公开233条。三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参加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1次,组织新闻媒体记者采访并在新闻媒体发布新闻报道20多篇。四是在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丰泽南街市教育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五是在市教育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触摸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留存的期限为5年,对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市教育局机关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丰泽南街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
(三)接受咨询的情况。2018年,市教育局接受475个电话咨询,接待50多人次来访咨询,收到67个信访件,全部按规定办理;接收12345政府热线交办件53个,全部在期限内按规定办结;局主要领导带队参加汕头广播电视台《民声热线》节目,解答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现场答复问题10个;市招生办接受考生和家长咨询电话200多个,接待群众当面咨询20多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1个通过网上依申请公开平台要求申请公开的申请件,并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答复、邮件答复等方式答复申请人,及时与申请人沟通,整个答复过程可在依申请公开平台上查询到有关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教育局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针对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主动公开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充实,公开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
2019年,我局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对信息公开队伍培养力度,着力培养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干部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二是做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悉度和参与度;三是指导督促直属学校做好信息公开,重点是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教师招聘、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等。
汕头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