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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6-03-31 11:51:40
  • 来源: 汕头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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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汕头市教育局
2016年3月30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汕头市教育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汕头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754-88860227)。
  一、概述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教育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教育创强为抓手,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着力提高教学质量,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优化教育结构,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切实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我局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市教育局的信息公开、网络问政、网上信访、网上服务大厅等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办公室统筹协调的有效运作机制。
  (二)完善工作制度。根据《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汕头市教育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编制《汕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5版)》、《汕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5版)》,确保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在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保证社会公众能完整、真实、及时、便捷地查阅政府信息。
  (三)做好校务公开。依照《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校务公开暂行规定》、《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校务公开暂行规定》等规定,市教育局在市厂务公开领导协调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要求各级学校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开展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同时认真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把校务公开工作全面渗透到学校管理工作中去,确保规范管理,阳光运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2015年,市教育局继续与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联合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汕头市校务公开贯标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我市校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市教育局通过汕头教育信息网站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各类公文信息1420多条。
  (一)主动公开的类别。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分为6大类,即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市教育发展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教育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教育招生、考试、收费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全市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情况等;统计数据,主要包括:教育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内容涵盖基础教育、高中和中职教育、招生考试、督导评估、教师队伍等。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通过汕头教育信息网站公开所有主动公开的公文信息,汕头教育信息网站日均点击率3910人次。二是在汕头教育信息网站首页的“文件公告”专栏中及时公开重要信息,2015年总计公开179条。三是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召开记者通气会、组织记者采访各项工作会议等新闻宣传活动共10多次、接待记者采访20多人次,向媒体投放通稿10多篇、在汕头市各家新闻媒体上组织的教育新闻报道500多篇。四是在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南街市教育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五是在市教育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触摸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留存的期限为5年,对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市教育局机关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南街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
  (三)接受咨询的情况。2015年,市教育局接受600多个电话咨询,接待50多人次当面咨询,收到115个信访件,全部按规定办理;通过汕头广播电视台《民声热线》节目,在线解答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现场答复问题48个,市民对答复较为满意;市招生办接受考生和家长咨询电话800多个,接待群众当面咨询120多人次。
  (四)其他公开的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权责清单工作部署,我局在汕头教育信息网公开了汕头市教育局权责清单;为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在汕头教育信息网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市教育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教育局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充实,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2016年,我局将继续贯彻《条例》,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制度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同时,进一步做好汕头教育信息网的信息公开。
  (二)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密切协调,主动发布,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加强过程监督和业务指导,更好地发挥为教育服务、为群众服务的作用。
  (三)做好学校工作。重视直属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直属学校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重点做好直属学校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教师招聘、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等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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