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汕头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7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汕头市教育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汕头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754-88860227)。
一、概述
201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教育创强,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着力推动各级各类教育的规模和内涵协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原则,积极推进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组织保障。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要求各科室认真落实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市教育局的信息公开、网络问政、网上信访、网上服务大厅等工作。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承担本科室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负责本科室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工作全覆盖。
(二)完善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教育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考评办法》、《广东省违反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条例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教育局进一步贯彻《汕头市教育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关于建立健全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精神,及时编制《汕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4版)》、《汕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4版)》,确保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在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保证社会公众能完整、真实、及时、便捷地查阅政府信息。
(三)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把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坚持依法公开、依规公开。实行信息公开审查责任制度,对于产生的政府信息,哪些属于应主动公开,哪些属于不予主动公开,哪些属于依申请公开,依照有关公开、保密法律法规,严格界定公开或保密属性,做到事前检查、事中审核、事后监督。坚持规范操作与具体运作相结合,各业务科室对本科室涉及工作中需公开的内容或对公众申请公开的其他事项汇总整理,并提出公开形式,由局领导终审把关、签署意见,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制度执行。
(四)强化信息公开网络载体。汕头教育信息网是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一是发布重要公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等静态信息;二是通过基于大型数据库健全面向全市各学校、各区县教育局的信息发布平台和信息发布机制;三是通过自动化的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更好地满足公众服务需求、处理反馈意见;四是建立和完善了网上服务窗口,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查分、查询录取情况等全部在网上完成。局机关网上办公系统设立“局务公告”、“公文收发”、“工作安排”、“工作要点”、“学习资料”、“政策法规”、“统计报表”等栏目,定期或不定期地上传有关资料,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提高了政府信息的实用性和实效性。
(五)做好信息公开基层建设。依照《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校务公开暂行规定》、《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校务公开暂行规定》等规定,市教育局在市厂务公开领导协调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要求各级学校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开展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同时认真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把校务公开工作全面渗透到学校管理工作中去,确保规范管理,阳光运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2014年,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与市教育局联合发出《关于推行汕头市校务公开贯标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我市校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度,市教育局通过汕头教育信息网站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各类公文信息1400多条。
(一)主动公开的类别。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分为6大类,即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市教育发展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教育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教育招生、考试、收费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全市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情况等;统计数据,主要包括:教育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内容涵盖基础教育、高中和中职教育、招生考试、督导评估、教师队伍等。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通过汕头教育信息网站公开所有主动公开的公文信息,汕头教育信息网站日均点击率5024人次。二是在汕头教育信息网站首页的“文件公告”专栏中及时公开重要信息,2014年总计公开136条。三是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4年召开记者通气会、组织记者采访各项工作会议等新闻宣传活动共10多次、接待记者采访30多人次,向媒体投放通稿10多篇、在汕头市各家新闻媒体上组织的教育新闻报道500多篇。四是在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南街市教育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五是在市教育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触摸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留存的期限为5年,对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市教育局机关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南街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
(三)接受咨询的情况。2014年,市教育局接受400多个电话诉求,接待50多人次当面咨询,收到115封群众来信,全部按规定办理;通过汕头广播电视台《民声热线》节目,在线解答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现场答复问题30个,市民对答复较为满意;市招生办接受社会咨询电话1200多个,接待群众当面咨询200多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市教育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教育局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更新还需更及时,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提高等。2015年,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内涵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实信息公开的年度指南和目录。加强对全局人员的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水平。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
(二)完善信息内容。及时更新教育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进一步完善汕头教育信息网的信息公开,加快更新速度。
(三)规范学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直属学校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重点做好直属学校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教师招聘、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等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