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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汕头市教育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1-09-02 17:13:32
  • 来源: 汕头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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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汕头市教育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汕头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754-88860227  

一、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09年是贯彻执行《条例》的第二年。一年来,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汕头市教育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程序,突出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机制明确责任,以机制强化监督,做到持续公开、长效公开,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教育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考评办法》、《广东省违反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条例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教育局发出了《关于调整汕头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制定了《汕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09版)》、《汕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09版)》,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注重不断修订完善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推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息发布工作的领导,把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坚持依法公开、依规公开,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水平。对汕头教育信息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坚持把好源头关和质量关,保证了汕头教育信息网站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对经局机关网上办公系统、政务公开栏、教育简报或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进行公开的信息,坚持规范操作与具体运作相结合,把落实制度与自觉遵守规定相统一,着重从两个方面规范公开运行程序。一是各业务科室对本科室涉及工作中需公开的内容或对公众申请公开的其他事项汇总整理,并提出公开形式,由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可以公开的予以公开。二是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公开后及时收集公众意见和反应。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一时解决不了的做出说明解释。  

(三)坚持以服务教育事业发展、服务群众利益所需为重点,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转变,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全面推行对外公开,凡涉及局机关内部人财物的重要事项全面实行对内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汕头教育信息网站作为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经过不断的更新改造,目前已具备多种功能。一是发布重要公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等静态信息。二是通过基于大型数据库的面向全市各学校、各区县教育局的信息发布平台和信息发布机制,学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均可通过网站发布实时的教育动态信息。三是通过自动化的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更好地满足公众服务需求、处理反馈意见,如网上查询、热点关注等。四是建立和完善了网上服务窗口。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查分、查询录取等全部在网上完成。目前汕头教育信息网站共建20多个栏目,10多个专题。  

局机关网上办公系统设立的“局务公告”、“公文收发”、“工作安排”、“工作要点”、“学习资料”、“政策法规”、“统计报表”等栏目进一步充实了内容,由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地上传有关资料,为促进局机关干部的学习和交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四)坚持改革创新,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不断拓展电子政务平台,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载体、方法,为群众提供更公开、更透明、更高效的服务。  

(五)依照《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校务公开暂行规定》、《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校务公开暂行规定》等规章,市教育局在市厂务公开领导协调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要求各级学校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开展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同时认真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把校务公开工作全面渗透到学校管理工作中去,确保规范管理,阳光运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市教育局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突出主动公开的重点,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从200911日至20091231日,市教育局通过汕头教育信息网站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各类公文信息 1800多条。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丰富,查询方便。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分为6大类,即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市教育发展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教育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教育招生、考试、收费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全市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情况等;统计数据,主要包括:教育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内容涵盖基础教育、高中和中职教育、招生考试、督导评估、教师队伍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多样。一是通过汕头教育信息网站公开所有主动公开的公文信息。据统计,汕头教育信息网站日均点击率近3000多人次。二是在汕头教育信息网站首页的“文件公告”专栏中及时公开重要信息,2009年总计公开230多条。三是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9年召开记者通气会、组织记者采访各项工作会议等新闻宣传活动共20多次、接待记者采访10多人次,向媒体投放通稿20多篇、在汕头市各家新闻媒体(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上组织的教育新闻报道1200多篇。四是在汕头市龙湖35街区丰泽庄市教育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五是在汕头市龙湖35街区丰泽庄市教育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触摸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留存的期限为5年,对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市教育局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汕头市龙湖35街区丰泽庄)查阅。  

(三)主动公开信息内容重点突出2009年,市教育局新闻宣传围绕局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市教育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教育改革与发展,全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稳步推进民办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全市教育的整体实力和发展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等情况。主动加强对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的引导,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了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信息公开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我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录取进一步完善招生规则,继续实现“阳光招生”。 713日,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我市2009年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学校各类招生计划均由计算机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公开录满,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得到了社会及舆论的充分肯定。200911日至20091231日,市招生办共接受社会咨询电话1500多个,接待群众当面咨询300多人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09  11 2009年   12月   31,市教育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一)接待来人和电话咨询情况。2009年市教育局信访部门共接受电话咨询90多个,接待50多人次当面咨询;收到154封群众来信,全部办理。  

(二)公众互动的情况。通过汕头广播电视台《民声热线》节目,在线回答公众的提问,开展在线互动交流。200911日至20091231,共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17条,已完成答复117条。  

五、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本年度市教育局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工作进展不快、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健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网站在线服务功能不是很强等薄弱环节。2010年,市教育局将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健全局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汕头教育信息网站的各项功能,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完整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继续健全市教育局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

(二)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在继续做好已确定公开的公文类信息的同时,不断丰富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属主动公开的将在政务公开栏全部公开。做好重大政策出台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渠道,为公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不断调整栏目设置,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将汕头教育信息网站建设成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四)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规范直属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做好教育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教师选聘、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等办事公开工作。  

  

  

  

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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