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汕头市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教育强市建设为抓手,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条例》规定,持续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市教育局通过局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09件,内容涵盖招生考试、入学政策、教师招聘、学生资助政策、2025年部门预算、2024年部门决算等重点内容。依托官方微信公众号推文725篇,依法依规主动向社会公开教育工作信息,有效提升社会各界对教育发展改革情况的知晓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4件,无上年结转申请,申请人均为自然人。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答复率、群众满意度均100%。
(三)信息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信息收集、审查、发布全流程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持续优化局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完成集约化整合与栏目升级,方便公众查阅获取信息,提升网站管理服务效能。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用好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深化与各级主流媒体协作,及时更新发布热点信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化政民互动,切实讲好汕头教育故事,凝聚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
(五)强化监督保障。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部署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按分工牵头落实分管领域工作;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合力抓好本单位信息公开,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存在亟待改进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质效有待提升。信息发布形式较为单一,部分政策解读缺乏深度和针对性,部分公开内容的覆盖面和详实度不足。二是信息公开统筹谋划有待加强。内部信息共享机制衔接不够顺畅、流转效率有待提高,信息发布存在时间分布不均问题,重要节点信息推送较为集中,其他时间节点信息更新频次不足。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和业务学习,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着力提升政策解读、信息撰写的专业水平,持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健全信息发布跟踪督办机制,强化内部信息共享联动,推动信息发布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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