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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4年度)
  • 2025-01-24 16:47:37
  • 来源: 汕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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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汕头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汕头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80件,主要包括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24年部门预算、2023年部门决算报告等。此外,“汕头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推文660篇,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教育工作信息,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发展改革的知晓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件,上年结转0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答复率、满意度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条例》有关要求,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水平。

  (四)加强平台建设。加强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方便公众查阅,实现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及时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好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渠道作用。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充分发挥“汕头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平台优势,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及时更新内容,加大正面宣传工作力度,增强与公众的互动,切实讲好教育故事,让群众及时了解我市教育工作动态,赢得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五)强化监督保障。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推动落实;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34.82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4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亟需改进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信息发布的形式不够多样化,部分政策解读不够深入,一些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统筹谋划有待加强。信息共享不够顺畅不够及时,存在重要节点发布信息多,其他时间节点发布信息少。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与学习。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策解读能力和信息撰写水平,进一步挖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明确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加强对信息发布的跟踪和督促,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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