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汕头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汕头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80件,主要包括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24年部门预算、2023年部门决算报告等。此外,“汕头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推文660篇,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教育工作信息,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发展改革的知晓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件,上年结转0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答复率、满意度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条例》有关要求,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水平。
(四)加强平台建设。加强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方便公众查阅,实现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及时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好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渠道作用。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充分发挥“汕头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平台优势,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及时更新内容,加大正面宣传工作力度,增强与公众的互动,切实讲好教育故事,让群众及时了解我市教育工作动态,赢得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五)强化监督保障。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推动落实;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4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亟需改进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信息发布的形式不够多样化,部分政策解读不够深入,一些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统筹谋划有待加强。信息共享不够顺畅不够及时,存在重要节点发布信息多,其他时间节点发布信息少。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与学习。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策解读能力和信息撰写水平,进一步挖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明确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加强对信息发布的跟踪和督促,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