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汕头市教育局“名师大课堂”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1日
汕头市教育局“名师大课堂”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导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引路人”,促进教师岗位成才和专业化成长,为我市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市教育局决定,自2018学年开始,开展汕头市“名师大课堂”系列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名师大课堂”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名师引领效应,传播先进教育理念,传授高效教学方法,传承适用教学经验,以名师引领广大中小学教师共同成长,促进我市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加快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在广大师生心目中有良好口碑和教学声望的名师团队,促进汕头教育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活动主题
“名师大课堂”系列活动,坚持聚焦“传播先进教育理念,传授高效教学方法,传承适用教学经验”的主题,充分发挥名师效应,选好讲课专题,设计好讲课形式,在活动中展示精品,分享经验,实现共同提高。
(一)传播先进教育理念。引导名师梳理总结教育人生和教育感悟,展示、宣传、推广名师的先进教育理念,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广大教师提升教育理论素养,与时俱进更新教育理念,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传授高效教学方法。搭建平台,通过名师的定向挂钩、定向帮扶、定向培养,探索 “服务学校”“服务师生”的工作路径,传授高效教学方法,进一步放大名师效应,改善区域学科教学面貌,带动同科同行同向提升,促进全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传承适用教学经验。推动名师通过学习、实践、反思,归纳提炼讲课艺术,形成讲课范例,帮助更多教师在平等对话、专业引领、共同提升的氛围中成长。
三、主讲教师
“名师大课堂”的主讲教师实行指定和自荐相结合,原则上为广东省特级教师、汕头市名教师、汕头市中小学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参加“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获得省优部优优秀教师代表。
四、时间安排
从2018年12月——2020年6月。按照“集中为主,分片为辅,有效适用”的总体思路,分学期合理编制活动计划及时间安排。
市主课堂(设在汕头市实验学校)原则上每月举办2期,主讲人由市教育局安排。
经市教育局同意,各区县或学校可设立分课堂,冠以“汕头市(区县名)名师大课堂”,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活动。各区县每月至少组织1次活动。
五、活动内容
“名师大课堂”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总目标和“教研相长”的着眼点,主要包括专题讲座、课例展示、活动设计介绍等。
(一)专题讲座。安排具有扎实理论素养和较高理论造诣的主讲人举办专题讲座,讲座内容要体现先进教育理念,瞄准当前教育教学改革最新动向、准确把握课程改革的大方向、助推我市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等特点。
(二)课例展示。由名师根据本人研究主题或教学科目,展示精品课例,呈现高效教学方法,彰显名师的教学艺术,体现名师的教学风格。课例展示注重引导听课教师在互动中比较,在比较中反思,在反思中提高,达到教学相长的效果。
(三)活动设计介绍。由主讲人对活动设计进行介绍,分享活动设计的思路和特点,安排主讲人与听课教师进行对话讨论,或邀请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对主讲教师的活动设计方案进行赏析,让听课教师观有所获、听有所思。
六、活动保障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汕头市“名师大课堂”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局长胡冬任组长,副局长王溅波任副组长,市教育局人事、规划与财务、教研、电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名师大课堂”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考评等事务。
(一)活动经费。“名师大课堂”系列活动经费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支出。活动的组织管理、当地参加活动教师等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
(二)人事部门负责征集确定“名师大课堂”主讲人,会同教研室制订“汕头市名师大课堂活动安排表”。
(三)教研部门负责指导名师选定主题、内容及展示形式等。
(四)电教部门负责录制“名师大课堂”活动视频,及时上传至“汕头教育云”等相关栏目,教研室负责推介报道“名师大课堂”活动情况。
(五)参加“名师大课堂”的主讲教师由市教育局颁发证书。
汕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