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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便捷!汕头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合同电子化工作
  • 2018-04-19 17: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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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和省新时期教育扶贫工作要求,从2017年起,市教育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要求,为实现资助政策全覆盖目标,全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各职能部门支持下,上下协同,助学贷款工作扎实开展。2017年,全市共受理了1434名大学生的贷款申请,贷款金额逾千万元,切实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了后顾之忧,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肯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设置的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的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
  2018年,为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我市在去年顺利实施助学贷款政策的基础上,按“好事办好、方便群众”的原则,总结经验,创新方法,开展合同电子化和高中预申请工作,让助学贷款政策惠及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目前,我市各区县开展合同电子化工作已准备就绪,所需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4月1日起,全市启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获国家助学金或经高中阶段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毕业生,均可通过学校提交预申请,通过预申请的学生,在正式申请贷款时直接进入贷款申办环节,凭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与共同借款人到区县教育局助学贷款办理中心办 理。
  申贷手续办理完毕后,学生持办理回执到就读高校报名入读,由高校录入系统即可。
  各区县、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校园贷”等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考生和家长要提高防范意识,充分认识到“校园贷”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请广大考生珍视个人信用,珍爱信用记录!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可通过“补、助、奖、贷”等学生资助政策解决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用。
  有申请需求的学生,可通过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各区县助学贷款办理中心咨询、办理。


各区县办理中心       联系电话     QQ群号
金平区          86727997    662558221
龙湖区         88831207、87276832    322519159
澄海区           85856060    202340002
濠江区        87370566、87250529   660888651
潮阳区        88721939、488136151   658839643
潮南区 87793201、 257647589
南澳县 86802323、3058290435
市教育局 88860215


  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的,请查阅汕头教育信息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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