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4日上午,市教育局局长胡冬同志主持召开全市学校安全暨扫黑除恶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并就2018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各区县教育局和市属各学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突出重点,全力以赴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筑牢全市校园安全防线。一是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地各学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攻坚克难,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有关要求,全面实施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强教育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学生溺水问题,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必须认真研究部署预防学生溺水等安全工作。各学校要以国旗下讲话和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等安全教育内容。学校对可能存在私自下水游泳等行为的学生,必须告知学生家长加强监管。针对学生交通事故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定期开展涉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在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幼儿园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针对学生极端心理问题,要系统规划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干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体系。三是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防范基础,增强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深入推进“护校安园”行动,严密防范暴力倾向犯罪分子对师生的伤害。加大经费投入,全面提升校园安防的现代化、智能化水平。有寄宿学生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配齐宿管员,严格落实夜间巡查安全管理规定。学校要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规范校园消防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切实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同时,各学校要突出抓好学生包租非法营运车辆或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问题,严禁此类车辆进入校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存在的此类车辆。要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严防各类传染病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三是重拳整治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各地各学校要按照上级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要求,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下,积极会同政法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发现和处置校内外侵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拉拢胁迫学生实施犯罪的问题。
会议强调,拉拢胁迫学生实施犯罪及学生欺凌问题也可能涉及黑与恶的问题,很可能与社会的黑恶势力有关系,一些学生甚至家长,利用社会一些所谓势力,在学生中实施犯罪行为。当前,全市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各学校要在属地政法委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加强学校及周边扫黑除恶工作和校园安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认真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积极配合属地政法机关特别是属地公安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涉校矛盾纠纷以及对社会有报复倾向的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要联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稳控措施,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行为。
(市教育局2018、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