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秩序,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做好安全保卫、消防设施、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市教育局于8月4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要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认真对照《汕头市作风建设年活动督查通报》(第13期)中指出的问题及不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列出整改问题清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限期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从中汲取教训,全面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一是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的态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履职担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将本地本单位校园日常办学行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安全保卫、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工作、创文工作、作风建设工作的范畴,动员全体干部、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全面加强学生文明素质教育,全力争取广大学生家长支持配合,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二是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针对学校暑假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师生安全教育。通过学校网站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暑期安全教育。同时,也以打一个提醒电话、发一条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上好暑期安全教育课,做到学校安全教育、防溺水教育知识反复讲,安全警示常常提,确保安全教育责任全覆盖。要提醒家长务必承担起暑期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做好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看护好孩子,保护孩子健康成长。三是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针对校园管理工作中容易发生反弹的问题和位置,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加派人力强化日常管理和巡查。主动加强与公安、交警、卫计、食药监、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争取支持,经常性开展联合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留死角。
汕头市教育局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