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汕头市教育局 汕头市工商局 汕头市质监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2016-03-25 10:47:28
  • 来源: 汕头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教育局
  • 【字体:    

各区县教育局、工商局、质监局,市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健全我市校服技术标准体系,规范校服采购行为,构建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提高校服品质、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现将《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工商局 广东省质监局转发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粤教后勤〔201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文自发出之日起执行。经商市发改局同意,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原印发的《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学生装管理工作的通知》(汕市教勤〔1998〕5号)、《关于确定汕头市中小学学生装定点生产厂家的实施办法》(汕市教勤〔1998〕6号)同时废止。在此之前已签订的采购合同执行至合同期满,其中校服质量未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16年起生产的校服符合国家标准。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工商局 广东省质监局转发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教育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2016年3月23日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   备案号: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