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校历有关事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97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汕头市2024-2025学年中等职业学校校历》(以下简称《校历》,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校历的制定和执行是各级各类中职学校强化纪律观念,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教学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各中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执行《校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不得擅自调整学期开学、结束日期,不得擅自延长或压缩法定节假日放假日期。
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为2024年9月1日至9月7日,开学时间为9月2日;第二学期第1周为2025年2月16日至2月22日,开学时间为2月17日。本学年教学时间共40周(含复习考试),周学时一般为28个,岗位实习一般为6个月,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1学时)安排。
三、各中职学校应按照《校历》安排,详细制定本校行事校历,全面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制订教学计划和编排课程,合理安排劳动教育。规范安排教学和作息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组织体育与健康活动。
四、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专业和学生实际,合理确定各类专业课程的学时比例。实行弹性学制或培养目标有特殊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时间,新生开学时间可由学校根据实际自定,原则上推迟时间不得超过二周。
五、《汕头市2024-2025学年中等职业学校校历》可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查询、下载。
附件:汕头市2024-2025学年中等职业学校校历
汕头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