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印发了《汕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和初中学校、学生公布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办法。
《方案》明确要求,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在八年级和九年级生物和物理、化学学科课程结束后,需参加实验操作考试。
《方案》同时明确了实验操作考试内容和考试成绩的应用,其中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则按合格或不合格的等级纳入学业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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