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招办〔2018〕120号
转发开展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
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市直属各有关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等4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8〕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宣传发动工作。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8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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