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招办〔2018〕51号
   
  
转发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市直属各有关学校:
   
现将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工作。
   
  
附件: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点击下载】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8年4月10日印发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政府网
 无障碍版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