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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汕招办〔2018〕44 号)
  • 2018-04-02 10:07:07
  • 来源: 招生办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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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招办〔201844

转发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

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201842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842日印发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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