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招办〔2018〕12号
转发做好2018年退役士兵报考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公室:
现将省招生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8年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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