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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做好2017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汕招办〔2016〕145 号)
  • 2016-11-18 10:33:25
  • 来源: 招生办
  • 发布机构:
  • 【字体:    

汕招办〔2016145

转发做好2017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

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市直属各有关学校:

现将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飞中心、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招飞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690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网站、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我省今年民航招飞有关政策和要求,配合做好我市2017年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报名宣传、组织管理等工作。

二、请各学校认真做好本校报名参选学生人数统计工作,填写《汕头市2017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详见附件2),于 121日前 上报本区县招生办,各区县招生办汇总名单后于 122日前 将参选学生名册汇总后通过电子文档上报市招生办,市直属学校于 121日前 直接将参选考生名册通过电子文档上报市招生办。12月中下旬南航招飞中心、东航招飞中心和深航招飞办组织初选面试时,请有关学校派一名同志负责组织本校学生上站参选工作。市招生办联系人:林少枝同志;联系邮箱:1627179697@qq.com。联系电话:0754-88863455

附件:1. 关于做好2017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2. 汕头市2017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20161115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6 年11 月15 印发

附件2

汕头市2017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

飞行学员名册

区县招办(盖章)

序号

姓名

出生年月日

/

学校、班级

备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粤招办普[2016]90号)关于做好2017年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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