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招办〔2016〕147号
转发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市直属各有关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6〕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宣传和报考工作。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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