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招办〔2016〕120号
转发印发《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大纲(语文、数学、英语)》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市直属各普通高中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语文、数学、英语)>的通知》(粤教考函〔2016〕26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下发,切实做好考试大纲的宣传工作。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语文、数学、英语)》的通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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