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招办〔2016〕119号
转发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市直属各普通高中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6〕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政策宣传工作和有关准备工作。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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