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教育局 > 专题专栏 > 招生考试 > 文件通知
分享到:
转发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汕招办〔2016〕119号)
  • 2016-09-20 17:22:02
  • 来源: 招生办
  • 发布机构:
  • 【字体:    

汕招办〔2016119

转发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市直属各普通高中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6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政策宣传工作和有关准备工作。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下载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2016 年9 月19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6 年9 月20 印发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   备案号: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