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招办〔2016〕61号
转发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市直属各有关学校:
现将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6〕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工作。
附件: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6年5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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