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招办〔2016〕103号
转发做好我省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
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市直属各有关学校:
现将省招生委员会、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16〕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6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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