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招办〔2015〕135号
转发下达广东省2015年各类成人高校
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公室:
现将省招生委员会《关于下达广东省2015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粤招〔2015〕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
附件:关于下达广东省2015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5年12月1日印发
关于下达广东省2015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经研究决定,2015年广东省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总分)如下:
一、第一批录取院校
(一)专科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理工、经管类,农学类,医学类,
法学类,教育类: 120分
体育类、艺术类: 110分
(二)高中起点本科
理工类、文史类、外语类: 210分
体育类、艺术类: 170分
二、第二批录取院校(高中起点专科脱产班)
理工类、文史类、外语类: 140分
艺术类: 120分
三、第三批录取院校(高中起点专科函授、业余班)
理工类、文史类、外语类: 120分
体育类、艺术类: 105分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