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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下达广东省2015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汕招办〔2015〕135号)
  • 2015-12-16 11:29:48
  • 来源: 招生办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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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招办〔2015135

转发下达广东省2015年各类成人高校

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公室:

现将省招生委员会《关于下达广东省2015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粤招〔2015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

附件:关于下达广东省2015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2015121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5121日印发

关于下达广东省2015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经研究决定,2015年广东省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总分)如下:

一、第一批录取院校

(一)专科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理工、经管类,农学类,医学类,

法学类,教育类: 120

体育类、艺术类: 110

(二)高中起点本科

理工类、文史类、外语类: 210

体育类、艺术类: 170

二、第二批录取院校(高中起点专科脱产班)

理工类、文史类、外语类: 140

艺术类: 120

三、第三批录取院校(高中起点专科函授、业余班)

理工类、文史类、外语类: 120

体育类、艺术类: 105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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