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教育局 > 专题专栏 > 招生考试 > 文件通知
分享到:
今年成人高考开考在即,市招生办温馨提示
  • 2020-10-21 09:57:38
  • 来源: 汕头市招生办
  • 发布机构:
  • 【字体:    

  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将于10月24日至25日举行。

  因疫情影响,今年的成人高考不同以往,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市招生办温馨提示如下:

  一

  1.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信息,没注册“粤康码”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免耽误考试。根据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从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返粤及“粤康码”红码的人员,须按当地要求先隔离14天。

  3.10月10日起,所有考生须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如实在“粤康码”中进行健康申报,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场所。

  5.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或“粤康码”为红码的人员,应立即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就医排查。相关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二

  1.考生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早出行,避开高峰,避免迟到。要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全程佩戴口罩。

  2.赴考前,考生要认真检查是否携带了参加考试所必须的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文具用品,切勿将任何文字资料、电子存储设备、手机或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考试违禁物品以及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以平和心态从容应考。

  3.入场、候考期间,考生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组织安排,考生之间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三

  1.考试期间,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2.我们由衷希望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抵制一切有损考试公平的不良行为,做“健康考试”“诚信考试”“公平考试”“平安考试”的践行者。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附:

  广东省2020年成人高考考生守则

  一、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点、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身份识别设备和金属探测仪进行身份核实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高中起点本、专科《数学》、专升本《高等数学》考试,可使用没有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电话手表、平板电脑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考生不得穿着制服参加考试。

  四、在每科开考前35分钟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照片等身份信息比对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等放在桌面靠走道上角以便让监考员核验。领到答题卡、条形码和试卷后,须认真核对答题卡及条形码的张数、试题类型是否一致,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与自己准考证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准确填写答题卡上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根据所发试卷准确填涂试题类型(A或B),并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凡漏填、错填、全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选择题用2B铅笔在选择题答题区作答,非选择题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在非选择题答题区作答。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作答,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卡无效。必须在指定的题号框内作答,不准随意修改答题卡上的题号,凡不在指定题号框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或擅自更改题号作答,其答案一律无效。如果解答中有画表或辅助线,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描黑。

  八、考点内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交谈、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工具、用品等。

  九、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一、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   备案号: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