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双减”政策、教育评价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新要求,进一步深化中考改革,推动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总结前一轮中考改革的基础上,我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制订了《汕头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汕头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
汕头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6日

《汕头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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