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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2021-04-27 15:53:49
  • 来源: 汕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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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市直普通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

  现将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21〕3号)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一并执行,按时完成省下达的各项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汕头市教育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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