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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申请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公示
  • 2026-09-22 17:45:08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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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要求,经区(县)自评申报、市级复核,现申请对潮阳区、潮南区进行省级督导评估,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公示。如有相关意见,请向汕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个人来电、来件请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9日

  联系电话:0754-88860256

  邮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丰泽南街

  邮编:515041

汕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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