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要求,经区(县)自评申报、市级复核,现申请对潮阳区、潮南区进行省级督导评估,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公示。如有相关意见,请向汕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个人来电、来件请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9日
联系电话:0754-88860256
邮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丰泽南街
邮编:515041
汕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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