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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2025-12-24 19:29:12
  • 来源: 汕头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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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发〔2025〕14号),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学习宣传

  各地各学校要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2〕30号)(以下简称《评价标准》)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及相关认定工作,深入细致做好政策宣讲,帮助广大教师全面、准确理解职称评审政策和相关要求,做到应知尽知、能申会申,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职称评聘管理

  各地各学校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组织开展职称申报工作。如通过之前年度评审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人员但尚未完成聘任的学校,在计算教师岗位空缺数时,须扣除评审通过人员数,严格实行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

  2025年度南澳县符合定向申报条件的可按照《汕头市农村中小学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实施方案(试行)》执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当地专业技术副高级结构比例。取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的教师,限定在特定实施范围内聘任和流动,向其他地区或非基层单位流动的,应按程序进行重新评审。

  三、扎实做好职称申报工作

  (一)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要求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材料要求详见《2025年度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见省教育厅文件附件2)。

  各地各学校推荐正高级教师要坚持向一线优秀教师倾斜,统筹考虑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以及与基础教育相关的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并注意推荐人选在学段、学科、学校(单位)间的分布,推荐人选的结构,要与本地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和教育教学水平相适应。各地各学校报送推荐人选中,担任学校(乡村小学、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30%。

  (二)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等级教师职称申报要求

  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等级教师职称申报材料要求详见《2025年度汕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附件2)。

  (三)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要求

  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并结合《评价标准》同层级条件进行申报。

  (四)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计算时限

  职称资历年限计算和有效材料时段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职称有效材料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职称有效材料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

  (五)申报材料受理时限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全市副高级教师、市直学校一级及以下等级教师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4日;区(县)一级及以下等级教师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由各区(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四、严格纪律与责任追究

  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粤人社发〔2025〕40号)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各地各学校要严把政策关、审查关,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落实申报材料线上线下审查责任,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  

  各地各校要结合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库及评前公示情况对推荐报送的申报人材料进行逐级审核,申报材料的信息要与全国教师管理系统保持一致,确保推荐评审人员符合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严格落实审核责任追究制度,对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所在单位评优评先资格。

  各地各学校推荐的申报人,申报材料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不符合申报条件、没有使用规定表格、不符合填写规范、不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送材料、未按规定进行公示以及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情形。不予受理的申报评审材料将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由推荐单位及时告知申报人。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从撤销职称之日起 3 年。

  本通知附件请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https://www.shantou.gov.cn/edu)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2025年度汕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汕头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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