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教育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汕头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实施方案(2023-2027年)
  • 2025-11-02 14:16:52
  • 来源: 汕头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教育局
  • 【字体:    

  为全面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共汕头市委关于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补齐乡村教育短板,全面提高县域教育发展水平,服务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基本建立,城乡教育差距缩小,均等化水平提高,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加强东海岸片区、南滨片区、金凤半岛片区等学位紧张地区公办中小学校学位建设,全市增建7.8万个学位,普通高中寄宿制比例达到60%以上。每个有一定寄宿需求量的乡镇原则上建成一所以上公办寄宿制学校,每个乡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龙湖区、澄海区2个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各建成至少5个目标明确、权责清晰、有效运行的城乡教育共同体,其他区(县)各建成至少1个城乡教育共同体。全市培育创建18个以上市级优质教育集团,创建13个以上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中小学校(园)尤其是农村片区中小学校(园)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有效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实现零的突破。

  到2027年,城乡教育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乡村学校“美而优”,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建立一批城乡教育共同体,力争有2个以上区(县)申报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项目,2个以上区(县)申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项目,培育一批特色优质高中,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提升,创建一批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全市在校生人数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减少到50所以内,县域教育质量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教育服务区域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城乡中小学校布局优化工程。

  1.优化城乡学校布局结构。开展新一轮城乡学校布局优化调整工作,以区(县)为单位制定、完善城乡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妥善处理好就近入学与适度集中、办学规模和教育质量的关系,因地制宜做好生源极少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支持生源不足或不具备独立开办公办幼儿园条件的地区通过设立公办幼儿园分园、设置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或城市微小型幼儿园等形式规范办园。

  2.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东海岸片区、南滨片区、金凤半岛片区,以及潮阳、澄海、潮南城区等学位紧张地区公办中小学校学位建设,巩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成果,全面消除普通高中56人以上大班额。全面消除C、D级危房校舍,推进中小学校“厕所革命”,建设好乡村学校必要的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科普教育、卫生健康和心理辅导场室(所)并配齐设施设备,确保到2025年前办学条件达标。鼓励支持乡镇学校加强午餐供应、强化校车运行保障。

  (二)县中镇中托管帮扶工程。

  3.提升县域镇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实施县域、镇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保障南澳中学和各镇中高质量发展的生源基础,通过我市各国家示范性高中对口帮扶、定向培养、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向农村初中倾斜等方式,引入优秀的学校管理人才和骨干教师到南澳中学和各镇中从教,实施学科教师专业培训制度,不断充实优秀师资力量,切实解决南澳中学和各镇中结构性缺员问题。推动完成县域、镇域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

  (三)乡镇学校质量提升工程。

  4.公办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保障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推进以乡镇为中心适度集中办学,办好红场、雷岭等山区公办寄宿制初中学校;以高中阶段学校为重点,加强乡镇公办寄宿制学校建设,并适当扩大招生地段辐射范围。

  5.着力办好办强乡镇中心学校和中心幼儿园全面改善学校场所设施、仪器设备、生活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短板弱项。推动将名校(园)长配备到乡镇中心学校和中心幼儿园,加大乡镇中心学校学科骨干教师、中小学本科学历以上教师、幼儿园专科学历以上教师配备力度,通过跨校评聘、设立校(园)特设岗位等吸引优秀骨干教师到乡镇中心学校和中心幼儿园交流任教。通过高端研修、设立专项培训项目、省市区教师工作室送教援教、专题教研等方式加强乡镇中心学校和中心幼儿园校(园)长、教师培育、培养、培训。进一步改革创新,探索给予乡镇中心学校和中心幼儿园一定的办学自主权,鼓励支持学校在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探索开展课程教学、教育评价等改革。

  (四)乡镇学校管理模式优化工程。

  6.激发各类学校办学活力。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探索建立幼儿园、中小学权责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完善现代学校治理体系,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依法治校,完善法人治理和内部制度规范,提升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能力。探索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学校用人权,创新完善学校补充人员机制。完善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

  7.探索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学区化管理模式加强乡镇学校管理,优化乡镇学校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幼儿园、小学、初中同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园多点、一校多区”一体化管理,提升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建立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初中学校为主体,同乡镇内若干所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为成员的学区,推进实施学区内教师“走教”制度,推动加强学区内同学段学校课程、教学、教师、研训一体化管理,实现学区一体化办学、综合性考评、协同式发展。

  8.创新集团化办学模式。坚持市级统筹,以县为单位编制未来五年教育集团发展规划,鼓励区(县)以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为主体组建县域内的教育集团,鼓励以优质普通高中为核心校组建市域内的教育集团,支持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学点学校等纳入教育集团管理,制定共同的教育发展愿景与目标,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各区(县)之间、市属学校与区(县)学校之间广泛开展基础教育领域的办学合作,组建跨区域的教育集团,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9.创建城乡教育共同体。探索推进实施以区(县)为单位的大学区化、城镇村一体化的办学管理模式。支持龙湖区、澄海区2个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各试点创建至少5个城乡教育共同体,健全完善共同体牵头校负责制以及共同体内部教师调配、教学管理、教研培训、考核奖励、经费保障等机制,推进共同体内部管理协调、资源共享和教育教学一体化。鼓励其他有条件区(县)同步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规划及试点建设工作,各建成至少1个城乡教育共同体。

  (五)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行动工程。

  10.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探索具有乡土特色的教育教学模式,注重学生核心素养培养,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强化学习方式变革。用好乡土资源,丰富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科普教育等内容,注重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衔接。鼓励乡村学校探索小班化教学。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科学合理组织和实施幼儿一日活动。开展中学生生涯规划指导,积极探索普职教育融合通。

  (六)良好教育生态优化工程。

  11.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严格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要求。按照国家和省的招生工作要求,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和校园开放日管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管理。深入推进“双减”和“六项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重视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防范学生欺凌,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加强教材、教辅和读物管理,规范教学实施。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科学做好幼小衔接,小学不得开设学前班或幼小衔接班。

  12.推进数字化赋能乡村教育。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数 字化教育教学的设施和环境。强化数字资源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学科体系化数字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数字化教材规模化、常态化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化学习。推进校地结对、区域教育数字化精准帮扶新模式,开展多类型、广覆盖的教育帮扶实践。

  13.发挥乡村学校教育浸润作用。持续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鼓励各学校做好典型案例和创建经验的总结推广,大力宣传全市“美而优”的乡村学校。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平台建设,发挥寄宿制学校全天候育人和乡村学校教育资源的独特优势,合理安排学生在校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科普等综合实践活动和体育、艺术等校园文化活动,推动学生课内认知学习和课外体验衔接融通。基于城乡劳动教育资源差异,探索开展城乡学校劳动教育结对共建活动,实现优势互补、共建共享。发挥学校辐射作用,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建立新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多途径宣传家庭教育理念,促进家校共育。

  (七)特殊群体关爱教育工程。

  14.健全特殊儿童教育关爱机制。健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教育服务体系,完善档案登记和台账管理,关注心理健康。建立乡村学困生成长档案,健全个性化帮扶机制,保障学生按时完成学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健全控辍保学常态化监测机制,“一人一案”及时跟进劝返复学。办好专门学校,探索完善专门学校学生动态跟踪和后续职业教育机制。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双向融合,推进20万人以上的区(县)建有1所以上特殊教育学校,加强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确保具备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

  (八)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15.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力度,深入实施“公费定向培养”“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银龄讲学计划”等系列政策,为乡村学校精准补充优质教师资源。加强市县教师发展中心内涵建设,推动省教研基地和校本研修示范校以及市、区教师工作室协同发展。深入推进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帮扶。完善市、县分级分类培养培训制度,在省级培训名额分配中向乡村教师倾斜。落实好省组织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师全员轮训计划,深入实施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大力推进市、县、校三级教研体系建设,建立教研员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蹲点联系制度。培养一批乡镇中小学兼职教研员。依托省市级教研项目与平台,充分发挥教研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16.深化城乡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和巩固中小学教师 “县管校聘”改革成果,加强区(县)域内教师资源统筹管理,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由区(县)教育局按照学校规模、师资队伍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实际情况,统筹提出各区(县)内各学校编制和岗位的具体分配方案以及动态调整意见,报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备案。对民族地区、寄宿制、承担较多教学点管理任务等的乡村学校,按一定比例核增编制。完善交流轮岗激励机制,实施选优配强乡村校(园)长工程,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17.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县域内中小学教  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要求,深入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动中小学教师  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落实班主任待遇保障。关心关注乡村教  师工作生活,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 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解决乡村教师开展  走教、交流轮岗、支教跟岗等工作的住宿需求。深化教师职称和 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支持乡村中小学按规定设置“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教师中高级岗位,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途径。推动建立乡村教师定期体检和心理健康干预制度。

  (九)教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8.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发展能力。优化中职学校布局,形成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城乡布局合理的职业教育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改善区(县)域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办好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汕头市礐光职业技术学校、汕头市潮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汕头市潮阳建筑职业技术学校、汕头市潮南区职业技术学校等面向在校学生和当地各类学习群体的职业教育学校。引导推动职业学校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建设汕头市林百欣科学技术中等学校、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等一批优质中职学校,建设一批紧贴汕头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水平专业。依托产业园区,统筹职业教育资源对接区域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企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产业学院建设,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

  19.夯实乡村人才振兴基础支撑。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农林牧渔专业,设立农村电子商务、现代农业技术等专业点,建设乡村振兴相关高水平专业群或示范专业。依托大型企业、知名村镇、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建设一批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提供农村职业技能培训。依托汕头乡村振兴学院(汕头开放大学),办好“乡村振兴大讲堂”,以学历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实践锻炼为主要培养形式,建设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乡村振兴本土人才队伍。

  20.支持高校开展科技服务。支持汕头大学等在汕高校参加“双月座谈会”和产学研“面对面”交流,以乡村产业需求为导向,与更多企业、科研院所对接,开展项目合作、平台共建、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协同创新,更好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高区域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助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重大技术问题,提升科技服务效能。

  (十)绿美校园环境提升工程。

  21.推进千所学校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全市各学校要将“绿美校园”建设工作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深入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推进绿色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切实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校园文化建设中去,让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与绿色低碳发展规范在大中小学全面普及,力争全市大中小学“绿色学校”全覆盖。

  22.开展绿色环保理念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加强学科教育渗透,有意识地在劳动、地理、生物、道德与法治、语文、科学等学科教学中,通过科学合理设计教学活动,积极将生态环境教育、绿色环保教育与学科教学内容相结合,把“绿美校园”工作与劳动教育、社会实践等课程有机结合,探索可复制、可推广教学模式。积极开展百万师生义务植树活动,每年开展“一名师生一棵树”活动,将每年3月份作为开展“师生齐心共建绿美校园”的主题活动月,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确定统一行动日、统一标识集中开展植树活动,做到每名师生每年至少种一棵树。确保师生积极投身到植树造林、护花种草的绿色环保活动之中。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落实,切实加强统筹领导,将相关工作纳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系统性、一体化推进;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政策,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目标要求、实施路径,确保取得实效。

  (二)坚持试点先行。龙湖区、澄海区要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加强改革创新,着力打造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特色样本,积极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探索有效路径。市将分领域、分专项遴选一批区(县)、乡镇开展试点建设,配套资金、配强师资,结合实际开展探索、打造试点样本,积累工作经验并适时推广。

  (三)强化督导评价。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将教育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和区域基础教育发展评价的重要指标,作为市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初审的主要内容,加强督促指导。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根据工作评估实际情况由省级在现有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以及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市县奖补资金分配因素中予以体现。

  (四)全面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等媒介作用,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良好氛围。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各区(县)、各校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积极予以宣传推广。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   备案号: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